管束式集装箱适用的压缩气体应符合哪些要求
2020-12-01
压缩气体管束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管束式集装箱)的型式、设计、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等。
管束式集装箱的范围包括集装管束式(框架式)管束式集装箱、捆绑式管束式集装箱、向钢瓶内加注高压液体挤压卸气的管束式集装箱。
适用于设计压力为10~4OMPa、或者公称工作压力为10Mpa~35Mpa、单瓶水容积为1000L~3000L、充装介质为压缩气体;设计温度为-40℃~60℃,由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以下统一简称气瓶)、管路系统、支撑连接部件组成的管束式集装箱;由气瓶、管路系统和集装框架组成的集装管束。
管束式集装箱适用的压缩气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束式集装箱适用的压缩气体应与气瓶适用的压缩气体介质相一致;
管束式集装箱运输的压缩气体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规定;
管束式集装箱在运输天然气时,汽车用天然气应符合GB18047的规定,商品天然气应符合GB17820中一、二类天然气的规定。
不适用于下列产品的设计和制造:
运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毒性程度为中度或中度以上危害性介质的管束式集装箱。
符合标准的管束式集装箱仅适用于公路、水路以及这些方式的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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